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县招聘办”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招聘(引进)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人数
本次共拟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其中:卫生类15名,综合类7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职位一览表》(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中心相关职位且取得医学相关执业资格证件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详见“职位一览表”);
4、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3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截止2015年3月28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五、发布招聘(引进)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信息均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下同)发布,网址为:www.yupi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贵州大学中山园食堂三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报名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玉屏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引进)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并予以登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引进)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
本次招聘(引进)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由“县招聘办”在网上QQ群于2015年3月28日24:00前通知,请各应聘报名人员在2015年3月28日20:00前加入玉屏县2015年人才引进QQ群(110154209),了解考试信息,如考生个人疏忽未及时了解信息,后果自负。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考试现场打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成绩统一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的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同一职位如末位出现并列的,现场加题面试考试,高分者列为签订意向协议对象。系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空缺的职位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对在职人员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对未就业考生考察侧重于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察,重点审查考生个人档案。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曾因贪污、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政审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二、工作纪律
招聘(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职位一览表 | ||||||
序号 | 招聘(引进)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引进)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 | |
2 | 县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化学 | |
3 | 县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估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环境工程 | |
4 |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检查所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 |
5 | 1 | 药学 | ||||
7 | 玉屏县人民医院 | 01工作人员 | 5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相关执业证件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
9 | 02工作人员 | 1 | 医学影像学 | |||
10 | 03工作人员 | 1 | 卫生事业管理 | |||
11 | 04工作人员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
12 | 县中医院 | 01工作人员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相关执业证件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
17 | 02工作人员 | 1 | 妇幼保健医学 | |||
19 | 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中心 | 01工作人员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相关执业证件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
20 | 02工作人员 | 1 | 妇幼保健医学 | |||
21 | 县委组织部远教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信息工程 | |
合计 | 22 |
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