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截止到2015年3月19日18:00时仍有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中“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 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因报考职位招考计划取消而需退费或改报其他职位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24日前(除休息日外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18:00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办理退费或改报职位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改报或退费申请及改报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上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招考计划调整、取消的职位见《黔南州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取消或调整一览表》。
二、办理退费或改报职位的地点: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考试录用科(贵州省都匀市文峰路23号、州政协对面)。
联系电话:0854-8224308
附件:
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