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19193名考生(其中公务员职位16195名,人民警察职位2998名)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如有异议,请在2015年4月28日下午17:00时前来电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请考生用“报名序号”这一具有唯一性的信息进行查询,避免直接用姓名进行查询时因同名同姓造成错误。
2、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详见附件3)。
3、黔东南州辖区内的省直垂管单位(如水文水资源局、地方税务局、戒毒所、监狱)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信息请留意省级相关部门网站发布的公告。
联系电话:0855—8222358(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5—8256229(黔东南州人社局考试录用和培训科)
附件【附件1-公务员职位拟加分人员名单.xls】已下载2次
附件【附件2-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拟加分人员名单.xls】已下载0次
附件【附件3-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表.xls】已下载0次
163贵州网备用下载点:附件1下载点、附件2下载点、附件三下载点。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