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选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职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资格审查地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裙楼C106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地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B640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照《选调简章》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照《选调简章》规定的选调条件要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粘贴在《报名信息表》的边框空白处),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为提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效率,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注意:
1、报名信息表必须是在线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中“学校(引导办<项目办>)初审意见栏”须加盖资格初审部门的印章。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加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加盖县级“引导办”、“项目办”印章;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未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须加盖原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已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印章(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2、2015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和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县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4、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的资格审查委托书(须考生亲笔签名)及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5、考生提交的现场资格审查材料须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
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五、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招录单位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贵州法院网”(www.guizhoucourt.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整个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8620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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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