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瓮安考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工作时间)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7日(工作时间)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5楼)
联系电话:0854-2763701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及不足比例职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及职位名称)。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还应出具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黔南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支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委组织部确认的期满1届的相关证明。
10、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1、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1、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2、《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可登陆黔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qn.lss.gov.cn)自行打印。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黔南州招考招聘领导小组规定要求,如实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六、其他事宜
1、黔南州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瓮安考区的面试工作拟定7月下旬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有关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2、瓮安考区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an.gov.cn/ )和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arsj.weng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此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发生。
联系电话:0854-2763701
监督电话:0854-291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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