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遴选工作组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镇宁自治县2015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鲁潘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顺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关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郑 宙(县财政局长)
王熙周(县保密局长)
冯 波(县教科局局长)
徐亚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由冯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亚康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成立监督小组。
组 长:罗永强(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于登海(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综合室主任、教科局纪委书记)
成 员:刘小军、王天祥、杜畅
二、遴选计划(100名)
具体岗位见《镇宁自治县2015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遴选学科分布一览表》(表一)
三、遴选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
5.原学校同意。
(二)遴选资格
1.初中教师参选条件:
(1)教龄三年以上,且连续考核合格以上的乡(镇)在编在岗中学教师;
(2)现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内获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县级以上表彰、中学高级教师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或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2.小学教师参选条件:
(1)教龄三年以上,且连续考核合格以上的乡(镇)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2)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内获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县级以上表彰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或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目前尚未解除的;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选的。
(五)业绩要求
(1)小学教师在2014年-2015年学年度第二学期所任学科平均分达到本乡镇该学科的平均分及以上,初中教师在2014年-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所任学科平均分达到本校该学科平均分及以上。九年级教师的平均分参照2014年-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成绩。
(2)借调或交流到其他岗位(无教学成绩)的教师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五、面试与录用
1.面试方式为说课,组织科段评委组(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统一评价标准进行现场评分。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评委组不少于20人,得分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其他学科根据人才库人数确定评委组人数,但不少于7人,得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特殊学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决定评委组。
2.先抽取说课顺序,说课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组制定说课课题若干个,参与教师依次抽取说课课题,每位报考教师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原则上一个科段一个评委组,一个评委组只工作一天,第二天另组织评委组。若有的科段报名的人数多,考核三天不能考核结束的,可由两个及以上评委组同时考核,不论几个评委组考核,各组考核分同等有效。每半天公布一次成绩。
3.面试教室不提供多媒体设备,只提供黑板粉笔。
4.参选教师凭抽取的顺序号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5.各科段根据参选教师数按报考本校人员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向下依次足额选拔录用(即便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名额,也必须通过说课,经评委组认定可以录用,方可录用,缺额下次再遴选补充)。
6.如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录用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学校工作,考核合格教师带编调入县城学校。
8.经学校录用的教师(除考核不合格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返回原学校。
六、报考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县一中阶梯教室。
3.报名办法:参选教师填报《2015年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表二),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相应职称资格证等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每人只能报一所学校,遴选学校教师不能报考。
4.抽取顺序号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21日下午,镇宁自治县第一中学。
5.面试时间:2015年 8月22、23、24日上午7:30至下午18:00。
6.考场设置:镇宁一中
七、公示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公示制度,面试结果成绩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n.gov.cn/)和镇宁教育网(http://www.znj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举报。
八、纪律要求
1.考核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由遴选工作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并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设立举报电话,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参选教师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遴选资格,已录取的退回原单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3.相关学校必须对所审核的参选教师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九、监督与举报
本次遴选工作请教育和科技局纪委进行全程监督,遴选期间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予举报。
举报电话: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36230959
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36717019
十、其他
1、为确保县城中小学教师遴选之后,各乡镇中学、小学能够正常开学,遴选结束时,及时统计各乡镇中小学各学科遴选上线教师人数,按照初中1:17、小学(以乡镇为单位)1:22计算各乡镇初中、小学教师人数。因遴选造成缺编的学校,由教科局从教师富余的乡镇学校以交流的形式调剂补充,如调剂仍然没有解决的,因遴选而缺编的学校遴选上线的教师以县城学校教师的身份支教(交流)一年。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本方案有关条款,由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次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相关的通知、公示等信息均在镇宁政府网和教育网发布,请参选教师关注政府网和教育网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5.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851-36226454
联 系 人:朱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