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机编办字﹝2015﹞5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广播电视台缺人问题,结合空编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
(四)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公职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五)黔西南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
8、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405室,地址:兴义市碧云路广电大楼。
报名费:100元/人。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必须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核减招聘岗位。
2、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和《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报名所需的资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加分照顾政策
1、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初试成绩中实行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报考加5分;
(4)黔西南户籍的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属于农业户口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结扎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若《独生子女证》、《结扎证》已遗失的,则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黔西南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得再补交任何同报名加分等有关的材料,招聘单位也不得再收取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审核表》),并按要求提供加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由招聘单位报名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对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交《加分审核表》以及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初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广播电视台负责。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等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报名审核人员在《报名表》、《加分审核表》、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登记册需经主要领导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同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和复试方式,初试和复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一)考试内容
1、播音和主持人的初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普通话水平及形象气质,初试成绩占70%;复试为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新闻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占30 %。
2、编辑记者的初试为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新闻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占70%;复试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临场发挥和语言表达能力,成绩占30%。
3、广播电视技术人员的初试为计算机理论与实际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成绩占70%;复试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临场发挥和语言表达能力,成绩占30%。
4、管理人员的初试为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占70%;复试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临场发挥、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成绩占30%。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的发放
时间:播音主初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月11日12日—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播音主持复试(笔试)、编辑记者、广播电视技术、管理人员初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1月26日—11月27日,上午8:30—12,下午14:30—18:00。
地点: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405室。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编辑记者、广播电视技术、管理人员复试(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人选,如遇某一职位进入复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初试及复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网站(网址:www.qxn.tv)公布。
初试和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初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声明: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
六、体检
按初试加上加分后和复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以初试成绩高分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放弃体检(含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结果均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复检)工作由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负责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指导。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四)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六)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
凡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果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的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初试、复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内容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网站(www.qxn.tv )上进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并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8701899
监督电话:180-0859-85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