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考聘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进行公开考调。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考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毕节市中心血站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报考人员为毕节市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截止到
7.体检医师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和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人员具有检验士或检验师资格证;
8.体检医师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二)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三)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五)计生特岗、特岗教师工作人员,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第三人民医院旁),联系电话:0857-8300513。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所在单位“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毕节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职位表》和《考调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不受职位考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开考比例的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5.在公开考调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六、考试
经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小于或等于10:1,则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大于10:1,则先进行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内容:
1、体检医师: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和采供血知识
2、检验人员:检验基础知识和血液检测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内在潜力。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且达到60分的,则进行复试,并以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由考调领导小组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审批、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300513(市中心血站)
监督电话:0857-8248955(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
0857-8235700(市卫计委)
0857-8222297(市人社局)
(二)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毕节市中心血站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是否需要工作经验 | 其它招考条件 | 备注 | ||
毕节市中心血站 | 体检医师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血源招募、宣传、组织、健康征询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 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和执业医师资格证 | |||
检验人员 | 02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血液检测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 具有检验士或检验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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