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密封完好的档案材料转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12月1日—10日组织考核政审。
如对公告内容有什么意见,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向考务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请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1874(县委组织部)
请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密封完好的档案材料转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12月1日—10日组织考核政审。
如对公告内容有什么意见,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向考务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请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1874(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