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红花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红花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安排,我区已于11月27日公布了笔试成绩,现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递补人员复审时间电话通知)
三、复审地点: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遵义市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
四、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相应岗位所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亲自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相关人员前来办理,除以上1、2、3项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有委托人本人签名、捺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个人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51-27759871
监督电话:0851-28424848
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