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培养选拔“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略):
三、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符合相关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
四、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共25个职位。参加遴选人员要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录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计算年龄、工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12月8日。
遴选职位和其他条件设置详见《沿河自治县2015年部分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设置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任职、新录用或新聘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规定的(免费师范生、医学生和农学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测评、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对遴选相关程序将在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沿河党建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公告。(参加遴选人员请随时关注其网站信息)
(二)公开报名
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由本人据实填写《沿河自治县2015年部分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沿河党建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核实并签署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文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遴选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遴选条件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在遴选工作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严格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3︰1。
(四)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发放,另作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及县情等。笔试成绩将在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沿河党建网站公布。
2.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列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现场公布分数)。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环节的,须详细作出说明。
(五)确定考察测评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按考察测评人数与遴选职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测评对象,若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测评对象。
(六)考察测评
面试环节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考察测评工作方案,各遴选部门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其报考本部门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与试用
1.确定拟遴选人选: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遴选人选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经研究,认为所考察人员均无合适人选的,报经本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弃其职位遴选。
2.公示:对拟遴选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试用:对公示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八)调动
拟遴选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报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回避制度等规定和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30008 (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
监督电话:0856—8221275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1.沿河自治县2015年部分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沿河自治县2015年部分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设置表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