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根据信访举报核实情况,01职位有一名考生原本拟进入面试,因存在隐瞒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招聘简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规定,故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同时根据招聘简章和事业单位招聘的规定,不予递补。
三、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
四、面试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区西0724室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57-8258047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19日上午8:00准时到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区候考室侯考。8:3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二)面试人员必须持《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或与本人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面试人员密切关注,因面试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面试人员自负。
附件: 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