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30人。
(二)招聘岗位:消防文员。主要到公安派出所协助专兼职民警从事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运用、消防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消防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实行劳务派遣或者消防志愿者,执行消防部队规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男,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计算机或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者优先录取;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取消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合同制临聘人员,待遇参照公安协勤人员等执行:
1、工资由基本工资1250元和绩效工资组成;
2、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3、单位提供工作服装及食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大方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大厅,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8日,报名人员需持《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文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2、初检。按招聘条件由大队对报考者进行初步审查、目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2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1)报名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由消防大队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写作等。
(2)应聘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何一证件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聘者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体能测试
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3倍,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都进入体能测试。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3倍,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性别标准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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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
1 | 中长跑 | 5分53秒(含)以内 |
2 | 立定跳远 | 1.90米(含)以上 |
3 | 俯卧撑 | 25个/3分钟 |
注:中长跑:男子为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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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测试场地报到,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分组参加测试;体能测试为淘汰项,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体能测试为不合格,全部考试终止。
(3)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如果总数超过招聘人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和应聘者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总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2倍,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通过体能测试的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都进入面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和时间将于笔试后一周内在毕节消防网上公布。
3、面试
(1)实行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
(2)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时,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具有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高者和写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拟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原件。对经审核没有问题的,进入体检环节。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大方县消防大队组织。
(五)政审
由消防大队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拟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消防文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57-5250119 咨询人:刘警官
附件: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文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文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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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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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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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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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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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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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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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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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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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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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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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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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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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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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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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和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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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诚信保证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信息及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学历等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要求,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手写): 年 月 日 |
意 见 大方县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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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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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此表电脑录入后打印或用蓝黑水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打印一式两份(照片各贴2张);
3.将有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装订在一份报考资格审查表后(另一份报考资格审查表后只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大方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