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省高院组织处、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1139室公务员局奖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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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评选推荐“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
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8日
附:公示对象主要事迹。
正安县法院主要事迹
该院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能力,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审判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突出成绩,2012年12月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院”,2014年1月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1年、2012年连续两评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2011年以来,全院共办理各类案件9000余件,上诉维持率85%以上,服判息诉率97%以上,有力地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近几年以来,共调解处理案件7000余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平均在85%以上,刑附民案件调撤率90%以上,多年保持全市法院前列,7年来行政诉讼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13年来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赖桑同志主要事迹
该同志自1985年3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就一直坚守在基层,奉献在基层。始终恪守“以公心确保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职业信念,秉持“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是当地干部群众交口称赞的好法官。近几年,审理的1100多件案件中,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错案。她平均每年主审刑事案件110余起,参加合议案件260余起。2014年以来,所审结的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100%,并已全部履行,得到了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曾先后被评为“贵州省优秀法官”,贵州省“严打”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刑事审判先进工作者”。
陈然明同志主要事迹
该同志参加工作28年,有22年工作在基层法庭,他从不计较职位、得失,将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作为不懈追求。 2012以来,办理各类民事案件300多件,结案率100%,其中,调撤率84.52%,在本地区法院居第一。他庭审技巧、调解技巧高,办案能力强,所带领的合议庭,是全院人均办案最多的合议庭。在办案中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多次拒吃请、拒贿赂。2006年1月,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3月,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5年4月,被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评为“贵州省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