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接人社部通知,在审核期限内(2016年1月18日-1月29日)未提交办证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成绩,不再提供补审环节,不再办理资格证书!
关于2015年度经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在遵义考区参加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科成绩均在84分及以上的考生,请备好材料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申领证书人员需携带资料:
1、《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报名表》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所在社区或居委会的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最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一寸和二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各两张,所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5、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与网上报名填写内容相符,如有不符将不能办理资格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6、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二、审核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8日-1月29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三、审核地址: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502室※银河西路桃溪加气站斜对面)
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办证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成绩。
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注:未及时打印报名表的考生需到市人事考试院领取空白报名表并经单位盖章后再进行审核。
特别提示:
接人社部通知,在审核期限内(2016年1月18日—1月29日)未提交办证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成绩,不再提供补审环节,不再办理资格证书!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