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我会定于2016年2月27日至28日举行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为做好面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2月27日、28日(周六、周日)两天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考生应于2月15日前与考点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2月15日前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考生需在各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各考点地点、联系方式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等信息参见附件2。
考生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于2月27日、28日上午8:20或下午13:20之前到所在考点候考室备考,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地点
面试由银监会统一组织,在北京(银监会机关、北京银监局各设一个考点)、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深圳设31个考点。报考银监会机关的考生在银监会参加考试;报考相关银监局及辖内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的考生在银监局所在地参加考试(报考西藏银监局的考生在成都考点参加考试;报考海南银监局的考生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青岛银监局的考生在济南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宁波银监局的考生在杭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厦门银监局的考生在福州考点参加考试)。
上述报考各银监局的考生,含报考该银监局机关、辖内银监分局和监管办事处的所有考生。
三、资格复审
考生应根据各考点信息中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按时到所在考点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别。
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考点工作人员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服务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点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参见附件3。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按照2月27日上午、27日下午、28日上午、28日下午四个时间单元进行分组,每个时间单元可以仅通知属于本时间单元内的考生到候考室备考。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银监财经类、银监财会类、银监法律类、银监计算机类、银监综合类五类进行。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能力测验、申论)总成绩占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将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题网站和银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下载请用原链接http://bm.scs.gov.cn/2016/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附件1:银监会面试人员名单.zip)
附件2:面试考点信息(下载请用原链接http://bm.scs.gov.cn/2016/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附件2:银监会考点信息.zip)
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一、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加盖公章),填写“学习成绩”栏后还须加盖教务处章,或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4.《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证书(如职位有要求)原件、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确有困难的,在向报考单位说明情况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6.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计算机等级证书(如职位有要求)原件、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9.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见附件6)。
三、四类项目服务人员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下载请用原链接http://bm.scs.gov.cn/2016/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附件4:银监会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下载请用原链接http://bm.scs.gov.cn/2016/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附件5:银监会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待业证明(下载请用原链接http://bm.scs.gov.cn/cs2014/UserControl/Department/附件6:银监会待业证明.doc)
中国银监会人事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