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37人。
(二)岗位设置
序号 |
岗位界定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备注 |
1 |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
劳动保障协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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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处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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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协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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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乡村(社区)文化服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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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 |
民政助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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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托)老幼服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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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助残服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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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层市政管理 |
道路交通协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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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维护协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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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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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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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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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湖潮乡、马场镇、党武镇、高峰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居民户籍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由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父亲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管委会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个性条件
1.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
(1)劳动保障协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运用办公系统从事简单办公自动化操作。
(2)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及法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3)劳动监察协理: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及法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2.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岗位:
乡村(社区)文化服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运用办公系统从事简单办公自动化操作。
3.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岗位:
(1)民政助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运用办公系统从事简单办公自动化操作。
(2)社区托(助)老幼服务: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家政服务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社区助残服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护理或医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4.基层市政管理岗位:
(1)道路交通协管: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有退伍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治安维护协管: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有退伍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岗位:
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湖潮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到3月9日。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不建议免镜)证件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并正确填写,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
13809495702 联系人:刘长菊
四、笔试
实行开卷考试,按100分计算,笔试分为政策业务测试和计算机测试,权重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政策业务测试×60%+计算机测试×40%。
政策业务测试: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简单公文写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站、民政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和交警队根据业务知识出题作为政策业务测试考题的内容。
计算机测试:主要包括计算机基本操作,Word和EXCEL程序运用。Word考核内容为用电脑制作出已给文段,其中操作内容包括输入文字,调整字体样式、大小,调整段落格式,标题排版。Excel考核内容为用电脑制作出已给表格,基本操作包括录入文字、数据,会使用基本公式。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人数按参加笔试人数的80%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政审和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由政审合格者自行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1.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待遇:
(1)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参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文件,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享受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贵安新区属于一类区,执行1600元/月标准)的120%,即:1920元/月。
(2)其他岗位(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岗位、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岗位、基层市政管理岗位、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岗位):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1600元/月。
(3)按照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按季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
(4)对劳动合同期满的,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再续聘。
(5)每月用人单位将对招聘人员进行月绩效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除享受岗位补贴待遇外,可给予补贴。
九、岗前培训
招聘进入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学习工作岗位相关规范、制度等。培训结束后,每位新进人员按要求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后方能正常上岗。
十、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湖潮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湖潮乡党政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传真):(0851)83320000
监督电话(传真):3320266(乡纪委监督电话)
地址: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政府
中共湖潮乡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