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委办公室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四)差额遴选原则。
二、遴选名额
5名。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具备一定写作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一年以上(试用期除外);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6楼县委办公室秘书股。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8日14:00—17:30在县委办秘书股领取(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本人填写并经单位盖章的《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比例必须达到1:3,不足比例时按比例缩小遴选名额。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足面试人数比例为止;如果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文字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核档案等形式,重点考察平时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由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人选,同时在绥阳门户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办理相关手续
1.经公示无异的,列为试岗人员,试岗时间半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本简章由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1-26363020,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3.此件及相关附件可在绥阳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内下载,下载地址:www.zgsy.gov.cn。
附件: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zip.rar(下载请点击)
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