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改善队伍结构,经县编委会同意,决定公开考调(遴选)县直单位工作人员22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报名、公开程序、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遴选)对象: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计算工龄的社保年限)本县乡镇在编副科级以下的正式干部(教育、卫生系统除外),本次考调(遴选)不占乡镇调配限制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