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贞丰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简章》规定,经研究决定, 2016年3月10日前开展考察政审工作。凡体检合格人员于2016年3月9日前,准备好本人学籍档案、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用人单位及时开展考察工作。逾期未提供相关考察政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政审资格。
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考生,直接到贞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
贞丰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邮 编:562200
联系电话:0859—661716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贞丰县珉谷街道办金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