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青岩镇城区城市形象,经青岩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城市管理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
贵阳市范围内能够自行解决食宿,乘坐青岩镇人民政府交通车上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各届青年(复退军人或持机动车驾驶A2证者优先)。注:户籍地其经常居住地不在青岩镇辖区内。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好、品德好、无犯罪前科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报考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所具备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性别要求为男性。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双眼裸眼视力5.1以上。听力正常,无口吃、无纹身、无残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方式;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
3、报名地址:青岩镇人民政府一楼城管科办公室。
4、联系电话:83201169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退伍证或机动车驾驶A2证)、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6、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试
1、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
2、参考人员按面试成绩1:1进入体能测试。
六、体能测试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俯卧撑(10个)。评分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七、体检
经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列为政审对象。递补人员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的体检由招聘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政审
经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者,被招聘领导小组列为政审对象,进行政审。考核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1、经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花溪区青岩镇人民政府城市综合执法协勤人员。
2、经政审合格,正式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
3、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管理系列,根据《贵州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4、被招聘的人员与花溪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月工资1500元(含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月绩效奖金为500元,年终奖另计。试用期工资为1030元/月。
特此公告
青岩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