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水、土城、习酒等交警中队。岗位属性为临时合同工,非公务员、事业、工勤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工作。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习水县户籍的男性待业青年。(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下同)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裸眼视力在1.0以上,身高1.65米以上。
三、招聘数量
20名
四、招录流程
招录流程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面试、体检、聘用。
(一)报名。
时间:2016年4月2日至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交警大队办公楼1楼大厅
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人。
(二)考试项目。
1、招录考试实行淘汰制。
2、资格审查中,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取消参考资格。
3、笔试以写作为主。笔试成绩排名被录取的参加下一项目考试。
4、计算机考试测试打字速度、Word和Excel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测试成绩作加分项目,最高5分。
5、取得C1以上机动车正式驾驶证的作加分项目,分值5分。
6、面试成绩与加分项目成绩合计为综合成绩,排序后录用。
7、报名数低于招录数2倍的,按比例递减录用数。
8、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9、招录细则于2016年4月5日(周二)9时前在交警大队办公楼公告栏公示,并在4月5日10:00笔试时集中宣布。
(三)聘用。
被录用人员与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每人每年2万6千元包干经费,扣缴保险金(含个人和单位应缴数)后按月按考勤按绩效计发工资(满勤并完成基本任务月基础工资1400元)。超任务增加的绩效工资视情况而定。
六、公示
考试录用情况在交警大队办公楼公告栏公示。
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