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的26人(其中辅助人员男8人,女15人,辅警3人)的基本情况、考试成绩、形象、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判,决定以下10名同志进入体检程序,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男性检辅人员:汪晖、明俊伟、熊天龙;
女性检辅人员:覃琴、沈梅、黄沙、龙黔雷、张晨阳;
辅警人员:杨振民、潘颖健。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08:00;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小河区第四十四医院(小河转盘右转)门诊部3楼体检科,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22:00后至体检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50元/人,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考生拿到体检合格报告后三日内到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政审。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行政中心航天大道19号;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电话:0851—8669716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