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决定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4名、急需紧缺人才23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引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6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28 日9:00至4月2 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剑河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剑河县事业单位2016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4月4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9:00至4月4 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由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剑河县事业单位2016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4月 2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6年4月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 2016年4月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在2016年4月4 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
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各指定网站公示。
(五)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并另行通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审定,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6年7月31日再开展。
(七)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由剑河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调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向社会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未尽事宜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七、纪律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引才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引进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引才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22718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
监督电话:0855—5228093 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5--8221416 州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剑河县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职位表.xls
附件1 | ||||||||||
剑河县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职位表 |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简介) | 计划引才人数 | 引进人才要求条件 | 备注 | ||
学历、职称要求 | 需求专业 | 毕业年限要求、年龄要求及其他 | ||||||||
剑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 剑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01 | 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研究、培训等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 | ||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 剑河民族中学 | 02 | 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物理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物理学、理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 | |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 剑河县第二高级中学 | 03 | 03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物理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物理学、理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 | |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 剑河县钩藤研究所 | 04 | 04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生物制药研究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制药工程、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 | 35周岁及以下 |
附件2:剑河县201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职位表.xls
附件2 | ||||||||||||
剑河县201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职位表 |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简介) | 计划引才人数 | 急需紧缺人才要求条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技术职务) | 需求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 剑河民族中学 | 05 | 05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数学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06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物理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07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化学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08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生物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应用生物教育、生物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09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语文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 剑河县第二高级中学 | 06 | 10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语文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1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数学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1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英语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英语语言学、应用英语、实用英语、英语教育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13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物理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14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地理教学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地理科学、地理学教育、地理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属国家指定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方可报考 | |||||
剑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剑河县人民医院 | 07 | 15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16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临床医学麻醉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麻醉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剑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 08 | 17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临床医学麻醉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麻醉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剑河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 | 黔东南国家地质公园剑河县管理局 | 09 | 18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地质公园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地质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剑河县国土资源局 | 剑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10 | 19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不动产登记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 35周岁及以下 | |||
剑河县农业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 11 | 20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农业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剑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剑河县南明镇中心卫生院 | 12 | 2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剑河县南加镇中心卫生院 | 13 | 2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23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剑河县磻溪镇中心卫生院 | 14 | 24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剑河县南寨乡卫生院 | 15 | 25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医学影像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附件3:剑河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下载请点击)
附件4:就业意向书.doc(下载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