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道路运政协管人员,派驻到县道路运输局从事道路运政一线辅助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运政协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至33周岁,身高在1.68米以上,有类似工作经验及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
4.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
5.从事道路运政辅助工作2年以上的给予加分,分值为5分,计入总成绩。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自治县道路运输局办公室,联系人:戴卫峰(6221116);
3、报名方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3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一寸彩色照片。
(二)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录用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综合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对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试用期内双方可根据情况决定去留。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签订合同后的工资组成为:1.基本工资1000元/月。2.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参照公、检、法、司部门聘请司法辅助人员工作标准发放。3.其最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扣除社保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附件:报名表(下载请点击)
印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