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协警辅助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4+1”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现需招聘协警,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协警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协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驾驶、文秘特长的优先。
3、思南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在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经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曾因违反协警人员管理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协警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8日(双休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证明,毕业证及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5张。
(二)考试
1、计算机操作: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
2、笔试:综合写作,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大会议室。
3、面试:根据前两项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
4、体检:通过面试人员经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我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三)录取
在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择优录取。
六、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政审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待遇比照本县同类协警待遇执行。试用期满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金、人寿团体保险、工伤保险金。
2、统一着协警制服。
3、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
4、协警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简 洁
成员:张春胜、肖汉庄、田贵霞、肖紫光、周明军、温尚进、李小军、杨秀云、张锋。
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肖紫光;成员:古纯修、袁园。
咨询电话:(0856)7223283、6983520。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