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各报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各职位联系人见附件。
二、考生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1.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原件(需考生本人签字)。
2.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成绩单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制的2014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中各项目应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须加盖学校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和院系公章。
6.北京生源考生除携带1-5项材料外,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本人页),以及学校校级教务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7.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携带1-5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他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8.报考面向2014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9.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按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如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携带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资格复审影响录用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2.考生如在招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所提供材料、信息不符合我局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工作未尽事宜,将通过我局对外网站(网址:http://www.bjgaj.gov.cn)招录信息专栏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与报考单位保持联系。
附件:《北京市公安局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含各职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格复审地点等)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