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复审时间:1月14日至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复审地点:平谷区人力社保局东区五层501会议室(平谷区绿谷人才市场,新平东路3号)。
二、考生所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4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4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报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
2、北京市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之前(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除外);
3、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须在京;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
5、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不在招考范围;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或参公)不在招考范围;
7、年龄截止日期为:1977年10月17日至1995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四、 乘车路线
乘坐852或918路公共汽车到平谷区消防队路口下车,往南100米路西。
联系电话: 69983704; 联系人: 赵爱慧
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