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十一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水利工程管理局和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协调水平好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水利工程管理局和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㈠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㈡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其中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员1名;抗旱排涝服务队财会人员1名。
四、遴选条件
㈠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财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本职工作;
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㈢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㈣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办公室工作经历,熟悉公文及新闻写作等;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并具有财务岗位工作经历。
㈤身体健康;
㈥各乡镇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㈦报考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四)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㈠发布信息
由县水务局将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且兰黄平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㈡报名
⒈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⒉报名地点:县水务局办公室(新州镇文化路12号水务局办公楼三楼1室)
联系人:张晓泉;联系电话:0855-2432871。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⒉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⒊如实填写《黄平县水务局2016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和加盖公章(报名表附后);
⒋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㈢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达到比例进行笔试的,县水务局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水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㈣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水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水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按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㈤考察
遴选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㈥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
㈦公示
对拟调人员在原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㈧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水务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属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不再保留原身份,按事业身份享受相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水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2432871。
黄平县水务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