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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花岗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要求,我区于2016年4月15日完成了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由于部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现按照《简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取消或减少。
红花岗区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01岗)、遵义市骨科医院影像工作人员(05岗)、红花岗区口腔医院影像工作人员(02岗)现按照《简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取消。
以下岗位按照《简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减少,红花岗区延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01岗)原计划2名减少为1名、遵义市骨科医院医务人员(03岗)原计划3名减少为2名、红花岗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岗)原计划2名减少为1名。
特此公告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