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于2014年2月13日17时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确认。
邮件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gjtljgwyzk@163.com,主题填写“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
电话确认:请拨打010-51897617进行确认。
届时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对随意放弃面试或不提供书面声明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共安排四场。
面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下午13:30;
2014年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3:30。
面试地点:国家铁路局机关(北京)。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进入侯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进入侯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2. 报到时间:参加22日面试的考生须于21日8:30-11:00报到,参加23日面试的考生须于21日14:00-16:30报到。
报到地点:国家铁路局机关11楼会议室。
报到时请凭本人身份证或国家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国家铁路局机关。
国家铁路局机关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北京铁路局东门南侧,长安街西延长线路南)。乘坐1路、21路、320路公交车到木樨地西下车,或乘坐52路公交车到木樨地东下车。乘坐地铁一号线到木樨地站下车,D1口出站。步行至国家铁路局机关。
3.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考生可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三、考生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供报考资格复审
1. 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工作证(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 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各时段要相互接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由考生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考生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简历情况(写明每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部门、职务、从事工作内容),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6. 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7. 证明符合报考职位“其他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符合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不能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 报到当天请考生带齐全部报考资格复审材料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后写明职位代码和姓名)。
2. 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3.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按照本职位录用计划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不含)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4. 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保重身体!
联系电话:010-51897617;010-5189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