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63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为加强赤水市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63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报考条件、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招聘对象
1、省内外中专(中师、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且服务期满或服务期满后续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符合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报名条件的赤水市在编在岗的乡镇(不含三个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国家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报考相应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学历要求可下调一个学历层次,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对参加面试后未进入体检环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市将根据考试成绩择优选择部分到村任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3名,具体要求及职位详见附件1《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其中报考赤水市官渡、长期、长沙幼儿园中“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学科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到赤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报考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的人员,须为赤水市在编在岗的乡镇(不含三个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且截止2014年3月18日在赤水市乡镇(不含三个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中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四)不得报考情形
1、赤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工勤身份人员和符合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除外);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定向到市外或定向本市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2014年3月18日服务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的;
8、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共4天):
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至3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1)教育类岗位(职位代码C003、C006—C038对应的岗位):赤水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852-2821487。
(2)除教育类的其他岗位:赤水市劳动力市场(黔北商场内),咨询电话:0852-2862540(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852-2885518)。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关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资格条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业务(行业)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对应市直业务(行业)管理部门没有招聘计划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符合报考条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相应报名地点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或岗位类报考,报名前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或岗位类报考,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确需更改报考岗位的情形除外)。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A4纸打印)。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报名表》下方标注的“填表说明”,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考务费100元;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已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往届考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7)报考放宽学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身份且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服务证或退伍证等。
(9)报考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证明中必须载明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基层工作年限、是否为专业技术人员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以报名截止时符合报考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其中C031职位代码对应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形成竞争即可开考)。
若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并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日内在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调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在报名时间结束后3日内(即3月24日前)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若本人不改报或逾期未改报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准考证发放及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赤水市劳动力市场(黔北商场内)。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缴费发票原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天)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4)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或岗位类实际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的,计入开考比例,其成绩按“0”分计算。因考生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也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以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因面试人员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实际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比例的岗位,其优胜者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相同试卷所有参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该岗位,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若学历层次再次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赤水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得知体检结论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检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逾期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查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六)预选岗
体检合格后,报考同一岗位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限时参加预选岗。总成绩并列的,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学历层次又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仍不能确定预选岗优先次序的,抽签决定预选岗先后次序。
考生通过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招聘环节后,其预选岗有效;反之,预选岗无效。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预选岗时,必须带考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查验后才能参加;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考生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七)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出具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拟聘人员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开考试招聘期间,有关事宜由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预选岗、考核(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五、本简章由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
0852-2821487(赤水市教育局)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852-2885518(赤水市劳动力市场)
监督电话:0852-2864903(赤水市监察局)
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