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配职位与职数
根据工作需要,在县级团委选配6名兼职副书记,在乡镇选配1-2名兼职副书记,同时可在乡镇团委选配5至7名委员会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团县委书记工作;
2.负责分管青年思想引领、青年创业就业、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非公领域和两新组织、基层团组织等工作。
四、选拔范围
(一)团县委兼职副书记选拔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两新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中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优秀青年。
(二)乡(镇)团委兼职团干部选拔范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乡(镇)中小学、派出所、教办中的优秀青年,农村创业致富能手或专业合作组织领头人。体制外人员所占比例不能低于15%。
五、选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兼职团干部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1998年1月31日之前出生)至40周岁(1976年1月31日之后出生)之间,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一般应为本地户籍或在本地居住、工作。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作风正派。
3.富有开拓精神和创造力,在特定社会领域具有较高的威望,对青年群众有较大影响。
4.热心共青团和青年事业,自愿义务从事团的工作。
5.能够将其本职工作或专业特长与团的工作有机结合,为推进团的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6.非本地户籍或不在本地居住、工作,但在本地“春晖行动”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较大影响的“春晖使者”可列入本地兼职团干部选拔对象。
7.兼职团干部不能担任团县委书记,除此之外,可聘任为县、乡两级团委任何职务,但在配有专职团干部或兼职团干部中有公务员的乡镇团委,一般应由专职干部或兼职干部中公务员担任书记。
(二)下列人员的申报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
六、选配程序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5月6日至5月10日)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石阡电视台、石阡报、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街道等青年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在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张贴公告,大力宣传发动,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组织报名(5月11日至5月18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2.报名形式
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选拔。凡符合条件者可以由基层单位(学校)党组织推荐,也可以由5名以上团员联名推荐或个人自荐。对各种途径产生的推荐人选,必须由其所在单位、地方党组织核实并签署意见。每一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
报考团县委兼职团干部职位的,报名地点在团县委办公室;报考乡镇兼职团干部职位的,报名地点在各乡(镇)团委办公室。
4.报名要求
报名者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石阡县选配县、乡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
(三)资格审查(5月19日至5月24日)
按照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四)组织考试(5月25日至6月6日)
1.面试。面试环节主要分为竞职演讲和竞职答辩。
2.民主测评。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由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定性评议的方法,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时间待定)
确定考察对象后,按照有关规定,县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候选人测评情况和团县委工作需求、结构需要,研究确定拟聘任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六)确定拟任人选(时间待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对象的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七)正式聘用
由县委组织部与最终确定聘任的兼职副书记签订任职协议后,并下发任职文件和聘书。
六、管理措施
对以上县、乡选配的兼职团干部实行多种形式并举的管理办法。具体是:
1.实行制度管理。一是明确聘用兼职团委副书记的“三不变”制度,即:工资不变、行政级别不变、原工作单位不变。二是优化政策环境制度。享受与专职团干部参与学习培训、相关会议、工作决策、评先选优等方面同等权利。对兼职期满后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要给予兼职团干部适当的政治荣誉,对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兼职团干部,特别优秀且符合专职团干部任职条件的,可列入我县青年后备干部人选;对非公领域的兼职团干部,要积极推荐他们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三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兼职团干部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关于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
2.实行跟踪管理。县委组织部、共青团石阡县委要经常了解兼职团干部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定期归纳分类,并按管理分工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和落实。
3.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每三年为一届(与团县委集中换届同步),任期结束后所任职务自动撤销。
七、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团县委办公室:0856—7652003
监督电话:石阡县纪委、监察局:0856—7652175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选配县、乡团委兼职团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