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劳务派遣制协勤人员简章(120名)
根据工作需要,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协勤人员,派遣制协勤人员在非执法、非涉密职位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协勤人员12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职位要求:男性,18岁--35岁(含35岁),净身高160厘米以上,初中以上学历,无纹身,非贵阳市户口须提供贵阳市暂住证。
4、自愿从事协勤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无处分记录;
6、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警校、国防学院毕业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4月3日(除周六周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金阳高新区贵阳国际人才城2楼(金阳高新管委会旁)联系电话:5280358游老师。报名时须带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及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须带本人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还须带齐招聘职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身高测量。
报名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试用期工资1270元。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1600元。以上工资待遇均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九、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单位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