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中医院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1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习水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习水县中医院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临床医生11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2、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4月9日至1996年4月8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招聘:
(1)截止2014年4月8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8日—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习水县中医院办公室或贵阳中医学院学生处。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就业推荐表交原件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并且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由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同一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1:3,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招聘职位调减、取消或其它相关条件的调整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准考证发放
2014年4月21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贵阳中医学院学生处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时事政治、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的,考医护人员职业规范、医疗卫生系统法律法规及医学所需掌握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贵阳中医学院学生处,具体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7个日内,按每个职位(职位代码)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并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习水教育科技网上公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职位代码)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及以下的,其笔试成绩不低于本次笔试所有同类试题人员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为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技能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内,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考生要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通知和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面试及有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结束后,按每个职位(职位代码)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根据招考职位(职位代码)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同时签订三方(医院、学校、考生)协议。
七、体检
总成绩公示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各考生务必保障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凡被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计划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政审由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政审)对象在考核前应提交的政审资料为: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所在乡镇综治(公安)部门出具的未违纪违法证明;未婚者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经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空缺计划不予递补。
九、聘用审批
考核(政审)结束,合格者报市人社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是2014年应届生的,截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件后,再完善聘用相关手续。在聘用过程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监督电话:0852-2527441(习水县监察局)
十一、本简章由习水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2-2525003(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52-2536267(习水县中医院)
习水县中医院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习水县 中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 | 1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推拿按摩技术、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骨伤外科学 |
习水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