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面向我省招收录取100名普通高考生,其中:中医学专业50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50名。并纳入2016年我校订单定向专科招生计划,单列志愿,提前批次录取。
二、学制
学制3年。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 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考生。
3.户籍为我省户籍;高考成绩达到贵州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填报订单定向专业志愿。
四、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第一顺序志愿。
2.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和考试成绩投档,由我校按照相关招生政策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名单后,由我校招就处电话通知考生,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县卫计委签订《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项目协议书》。
4.我校负责对已签订《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项目协议书》的考生办理普通高考(专科)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由省财政补助每生每年8000元人民币。其中:免除学费(350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800元/年·生);补助书本费(500元/年·生);补助生活费(3200元/年·生)。
2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必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各种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毕业后,按照订单定向就业协议由县级卫生计生委负责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6年。
4.订单定向培养免费医学毕业生履约情况将纳入医师诚信管理;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乡镇卫生院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照贵州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违约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学历认证及相关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由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在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招生专业计划及文理科名额分配见毕节医专招生公告。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