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和民警教育训练等工作,根据事业编制空额,铜仁市公安局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5名,为做好选调工作,特作如下公告:
一、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铜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满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勤奋敬业;
(四)满足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三、选调事业编制职位、名额及要求
(见附件1:铜仁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四、选调程序与方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10日在铜仁日报、铜仁市综合门户网、铜仁公安警务服务网发布面向全市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4年4月17日至4月24日18时止。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铜仁市公安局政治部。本人须到现场报名,报名前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铜仁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铜仁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证明,毕业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5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方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的职位,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四)专业技能测试。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根据各职位另行制定。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五)确定考核对象。根据各职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如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都达到合格要求的,均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发现有与本公告规定的条件不符或人岗不相适情形的,不予选调。
(七)体检。通过考察,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有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艾滋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等不宜选调的人员,不予选调。
(八)确定选调人选。体检结束后,遵循公开选调原则,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局党委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九)履行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履行调动手续。
五、选调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在铜仁市综合门户网、铜仁公安警务服务网上公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核对象、体检结果和选调人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选调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0856-5223368铜仁市人社局
0856-5935027铜仁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
0856-5592550铜仁市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
特此公告
铜仁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