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遴选单位:兴仁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兴仁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集中配送
服务地点:兴仁县城南、城北、东湖、真武山四个街道共计29所学校9344名学生的营养餐集中配送,待运行稳定后再根据实际保障能力,向其它乡镇学校逐步辐射。
服务内容:兴仁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加工、配送等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2.具备营养专家指导及营养师资质,能合理统筹营养与营养均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配送途中损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为各校提供涉及批次所需食材留样。
8.投标供应商应满足该项目产品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具有本次学生营养餐集中配送所需的资金、仓储、运输、配送服务能力。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善相关资料的能力。
三、中标程序
由竞标评审小组根据以下各项逐项打分,累计分数最高的企业为中标者。
1.供应商公司资质、营养餐集中配送运行方案等基本要求具备(50分)
2.提供本公司在多地实施的成功案例(10分)
3.保证金(分值10分,交足基数5分,每递增10%加1分,加满为止)
4.现场答辩(30分)
a.竞标评审小组(分值10分,以现场评审小组打分的平均分为实际得分)
b.学校代表(分值10分,以现场学校代表打分的平均分为实际得分)
c.家长代表(分值10分,以现场家长代表打分的平均分为实际得分)
四、中标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兴仁县城陆关工业园区设置固定的符合技术要求的生产加工场所、配备专用运输车辆和检验、检疫等相关配套设备。
2.中标供应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以学生利益为中心,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3.供应商中标后要诚实守信经营,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遵守市场经济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中标供应商要与学校加强交流沟通,服从我县学校安全管理之规定,双方要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履行各自的监管责任,共同协商解决遇到的困难,确保学生就餐正常进行。
5.中标供应商要做好农校对接工作,食材采购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我县相关蔬菜基地、合作社采购,要充分利用国家营养计划资金与农校对接,带动地方产业发展,实现教育扶贫。
6.供应商中标后必须解决我县村级校点食堂采购难的问题,供餐辐射范围必须全覆盖,使营养餐配送能够兼顾我县边远地区村级校点。
7.供应商中标后食堂工勤人员安排要优先考虑原有工人,解决当地群众就业,食堂工勤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
五、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供应商企业单位简介或个人经营情况简介。
4.提供本公司银行近三个月流水。
5.提供本公司营养师的相关资质材料。
6.风险保证金交款收据。(请于2016年6月3日9:00前将风险保证金交兴仁县教育局计财股陈彦江老师处)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后方可参加公开竞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9日—6月2日
2.投标保证金:50万
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份数:21份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兴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开标地点:兴仁县教育局
8.汇款地址:兴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户 名:兴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仁县支行
账 号:23941001040007544
9.联系方式:0859-6216234
白 勇:15519920006;刘志才:15599392655
陈彦江:18608596905
兴仁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