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县城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协管人员简章(75名)
为扎实有效的推进我县城镇管理,实现县城环境卫生和城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务川自治县委关于研究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及省级卫生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务委专议〔2014〕1号)和《自治县人民政府(2014)第六次常务会议暨第六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务府常议〔2014〕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县城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协管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务川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城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协管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性质、对象、名额
(一)招聘性质:县财政拨款的合同制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或农民
(三)招聘名额:公开招聘县城环境卫生保洁人员70名,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协管人员5名。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
2、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实行一年一聘合同制上岗。
三、报聘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近期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身体条件适应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工作需要,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4.招聘县环境卫生保洁人员男女不限,文化不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招聘县城管监察大队协管人员只限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由县财政拨款每月1000元并统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其余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从自筹经费中实行绩效考核奖励。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5月16日。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办公室。本招聘简章通过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务川自治县城管办宣传栏等媒体予以发布。
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审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户口簿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和派出所证明原件;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每人需缴纳50元报名费。
2.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3、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②面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上午9点开始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县城管办二楼会议室。面试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才能进入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③面试成绩及时公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和务川自治县城管办宣传栏内公布。
4、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①县招聘领导小组依照考生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时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务川自治县城管办宣传栏内公示7天。
②由县城管办于2014年5月25日上午9点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定《劳动聘用合同》。
③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5、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原则。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6、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县城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县城管监察大队协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5622606、5622780
监督电话:0852-5621141(县监察局)
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县城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协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