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5月29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8:30-17:3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本市考生跨县报考县(市、区)和乡镇职位的,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经本人报告负责资格复审的相应单位同意后,可到本市就近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告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如经同意异地复审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电子照片。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按下列要求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先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再到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然后持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三)201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四)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核对。经复审合格的,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资格复审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资格复审单位承担。各县(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招录单位必须在6月5日前将现场资格复审情况报市公务员招考办。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也应主动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并要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通知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通知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对象的,视为复审对象自动放弃,该职位空缺复审人员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否则将对相关考生的诚信情况记录在案。
(三)递补复审期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相应职位招录计划。
(四)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五)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可登录http://58.42.31.186:8080/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同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二)我市2014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定于2014年6月27日、28日2天进行,请各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遗失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五)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市公务员招考办): 0852-8662627
市委组织部: 0852-8622096
市项目办:0852-8631871
市引导办:0852-8662791
市教育局:0852-8252110
市考试院:0852-3163875
(六)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0852-8682168
附件:1、
2、
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公务员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