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 、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六盘水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县(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复审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6月10日(8:30-17:30)(休息日除外);
现场递补复审时间:2014年6月11日(8:30-17:30);
复审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告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资格复审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否则将对相关考生的诚信情况记录在案。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结果报送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招录(资格复审)单位必须于2014年6月12日前将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报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于该考生报名信息表下方空白处)报市公务员招考办(党群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政府机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科)。
四、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纪检监督电话:0858-8232096,政策咨询电话:0858-8690956(市人资社保局)、0858-8223451(市委组织部)。
五、其它事项
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资格复审结束后,预计在6月中旬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省公务员局工作部署,我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将于2014年6月27日、28日两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六盘水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招录简章》指定的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gzlp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盘水市公务员招考办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