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公开招聘5名交通协管员(其中文秘人员2名),充实交通管理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有江口县常住户口,且能自行解决食宿;年龄在25至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男性身高1米65以上,女身高1米58以上,热爱交通管理工作,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熟练电脑应用、退伍军人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文秘人员需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熟悉电脑操作。
二、报名手续: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免冠1寸照片3张到交警大队综合办公室报名(梵净山大道磨湾出口旁)。
三、工资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实领工资950元。试用期满胜任者,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500元(含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四、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额满为止(拟按3:1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6620249、6623795 联系人:雷警官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