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监察局
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充市纪委南充市监察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额
本次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公共要求
1. 政治素质好,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系中共正式党员;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5. 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团结同志,情趣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6. 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要求
(1)有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上(含县级)部门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写作能力,能较好完成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熟悉案件审理、查办工作或取得全国司法考试职业资格A证的,同等情况优先录用。
以上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局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不低于5:1,否则相应缩减遴选职位人数。
(三)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笔试、阅卷和成绩发布。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四)面试。结构化面试,没有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遴选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比例为1:2,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具有同等的遴选资格。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遴选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
因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从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试用。时间3个月,根据各岗位具体情况而定,期满经过考核,称职者按程序调入,不称职者回原单位工作。
(九)办理调动手续。由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请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告均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张。
五、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3日-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3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
中共南充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1号楼418室,电话:2239907)。
附件:1.中共南充市纪委南充市监察局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中共南充市纪委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监察局
2014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中共南充市纪委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含附件).doc
关于XX同志相关情况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