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精神,结合我校发展规模和办学实际,为实现“师资一流”的目标,满足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经义龙新区工管委研究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13名,为保证本次引进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试讲、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对象及方式
拟计划引进教师13名。
1、引进人员对象:
(1)全国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中学正高级职称或中学特级教师;
(4)具有特别技能、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如器乐、舞蹈专项特长、体育专项培训、美术等,以省级以上获奖证书为准);
2、引进采取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集中面试和试讲,择优聘用。
三、引进条件
1、忠诚于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上进,善于合作,有奉献精神,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
3、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违法违纪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曾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被院校给予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
1、引进到义龙一中工作的的教师,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相关待遇。对所有老师学校提供住房,子女入学可随迁,减免有关费用。
2、按国家规定的课时标准,学校实行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质量奖。
3、凡引进到义龙一中工作的教师,正高级职称者每月享受岗位津贴400元、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生每月享受岗位津贴200元,并免费提供住房,其配偶工作可随调,子女入学可随迁,并减免有关费用。在本校任教满5年并仍坚持在本校任教者,发给安家费(硕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博士研究生及省管专家每人15万元)。
4、博士研究生生及省管专家给予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有项目或课题的教师,根据项目或课题的进展情况给予一定科研经费。
5、国家级优秀教师及有突出教育教学业绩等高端人才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并免费提供140平米住房一套。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义龙新区教育局招聘办(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顶效镇兴仁路28号,义龙一中行政办公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义龙新区第一高级中学2014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一);
(4)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其他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7)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8)黔西南州内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
六、面试及试讲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
2、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义龙新区教育局招聘办(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顶效镇兴仁路28号,义龙一中行政办公室)。
3、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试讲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面试专家组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1、试讲工作安排:课前40分钟抽课题,试讲时间为40分钟,试讲成绩总分100分。
2、试讲时间、地点: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确定引进人员
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引进人员,引进总人数不超过拟引进计划数。
七、体检
1、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引进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违法违纪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曾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被院校给予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聘用办法
1、经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义龙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黔府发〔2006〕4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388035,3521323,3527098
监督举报电话:0859—3388752
附件一:《义龙新区第一高级中学2014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
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