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 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要求,2014年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3名,其中:综合类职位92名,教育类职位106名,卫生计生类职位35名;定向招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6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万部队随军家属4名,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应聘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应聘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具体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属于定向招聘的,“四项目人员”须截止2014年6月26日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村干部须截止2014年6月26日在万山区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一届(3年)及以上,且现仍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模范遵守政策规定,坚决拥护并带头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大学生退役士兵须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本人或父母一方系万山区户籍且本人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驻万部队随军家属须2014年6月26日及以前随军。
9.应聘乡镇(不含街道)综合类职位(不含定向招聘职位、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乡镇交管站职位)的人员,须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本人或父母一方系万山区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截止2014年6月2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铜仁市万山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万山区中心广场旁)。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村干部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截止2014年6月26日任职满一届的证明、推荐材料(须包含现实表现、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1份,区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表现材料原件1份。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并同意报考的意见。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民政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驻万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材料复印件(须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乡镇(不含街道)综合类职位的,本人系万山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一方系万山区户籍的,须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原件1份。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派员进驻现场报名点负责具体报名事宜。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下载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交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生凭招聘单位初审后的报名资料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到缴费处缴费。缴费完毕后,将报名资料交招聘单位,凭交费凭证签名确认报名成功。
3.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标准收取。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6.《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7月11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7.《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卫生计生类职位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一科,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卫生计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因缺考、违纪违规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综合类、教育类职位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卫生计生类职位以取得执业资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均取得或均未取得执业资格则再次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毕业证等)的;
4.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6.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
7.有本简章规定不得应聘情形之一的;
8.其他经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铜仁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试各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1.《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表》
2.《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
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9
2014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