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应于7月20日-25日到黔东南州政务中心一楼州司法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黔东南州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0日—25日(其中23、24、25日为州庆放假期间,具体审核时间为上午:10:00至15:00),其余期间为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现场审核地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司法局窗口(36—37窗口)。详细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路5号5栋(凯里行政中心东昇荷香居)。联系电话:0855-8692090 8228099)。
申请人现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3.毕业证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4.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照片6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2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其他具体事项及要求祥见司法部和贵州省司法厅发布的相关《公告》。
黔东南州司法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