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玉泉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数
根据《攀枝花市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工作办法》(攀西民[2014]73号)规定,玉泉街办共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会救助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户籍在本辖区内并居住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8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玉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5555391
周末咨询电话:13882358062(黄女士)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攀枝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其它与低保工作有关的知识及实际运用、公文写作及运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50%”确定面试资格。面试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纳入面试。面试前7日,在辖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五、体检
街道办事处组织总成绩前2名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取
经公示、体检没有发现问题的,从高分到低分聘用前2名。
七、生活补贴及待遇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按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八、工作管理
1、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首次聘用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2、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程序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①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
②不遵守街办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愿继续担任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的;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在聘用期内,不愿继续担任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的,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街办,按照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