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引进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职位见《普定县201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2、引进条件
(1)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2)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16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前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求职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个人简介》、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等)和本人填报的《普定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201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承诺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下午五点前。
报名地点: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股。
联系人:李立谢宇
联系电话:0853-8227337
2、组织洽谈和面试
(1)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用人单位向求职人员明确告知岗位需求及具备其他报考条件,到单位实地考察工作环境,达成初步意向,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组织部、监察局、编办、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与求职人员进行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安排体检事宜,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两名正式中共党员组成工作组,按政审要件进行考察。
4、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终止引进程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审批聘用
1、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向拟聘人员告知工资福利等待遇,双方达成协议。
2、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呈报拟聘报告;经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引进条件规定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并审查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参照普定县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七、其它事项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普定县人民政府网”或“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在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和“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普定县201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2、《普定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