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交通协管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为20周岁至30周岁的男性(即94年1月1日至84年12月31日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文化以上(退伍军人不限)。
3、身高要求:1.68米以上。(退伍军人不限)。
4、户口和居住地都在本县的。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交通管理工作。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劣迹,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军人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3张1寸免冠照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条件、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录用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前20名同志予以聘用,并面向社会公示,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及有关情况再行续签。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4月14日至7月16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2830486。
2、笔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说话、提问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对总分前二十名的人员进行公示。
5、体检:对入围前二十名的人员由交警大队组织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淘汰名额按总分由高到低替补。
6、政审:对入围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
五、待遇:
试用期:基础工资900元,加班补贴300元,合计: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础工资900元,加班补贴300元,绩效工资500元,合计:1700元,另外大队缴纳三金70%。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