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有关规定和之前公告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花溪区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情况及第二轮递补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情况及第二轮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地点: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一楼B区122室)。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2016年8月10日上午12∶00前未到指定地点参加第二轮递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放弃空缺出来的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花溪区第二轮递资格复审情况、花溪区参加试教人员名单及试教的相关事宜将在花溪教育网上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须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对照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招聘简章职位一览表中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与笔试报名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信息表》的下方);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持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二)。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出具委托书由他人代审。代审人必须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考生《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花溪区教育局公章予以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凡涉及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花溪区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公告将在花溪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或电话不畅通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83155083(花溪区教育局纪委)
0851—83851741(花溪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下载:
附件一 贵阳市2016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花溪区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情况及第二轮递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二 在职同意报考证明格式(点击下载)
花溪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8日